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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审评动态:::
  领取批件的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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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近期受理情况
  2004年保健食品受理通知书遗失清单
  关于启用新的保健食品各种申请表相关事宜的公告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食品安全监察司职责
  卫生部关于对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化妆品申报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保健食品申报受理审批工作的公告--10月10日起 保健食品申报受理审批启动



:::申报常识:::

保健食品概述

保健食品的27种功能

申报保健食品需提交的资料
关于特殊保健食品若干规定

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卫法监发〔200184)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卫生部对化妆品的审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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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益华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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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政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的局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各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依据企业的申请,委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合格者,由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 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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